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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2021年深圳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赴西南大学招聘教师2名公告

2、2014年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教育系统赴西南大学招考公告

3、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2021年秋季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次:广州、北京、重庆、武汉考点)

4、2022四川成都市“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西南大学招聘教师69人公告订阅+

  深圳小学始建于1911年3月,是深圳市教育局唯一直属小学,也是唯一以城市命名的小学。学校一直是深圳市基础教育改革的排头兵,是省、市两级定点的校长与教师培训基地。目前有42个教学班、2000多名学生。   因教育教学需要,深圳小学定于2021年4月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2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7日之后出生)。   4. 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毕业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考时间为: 2021年4月14日至4月27日   网上报名邮箱为:47249355@qq.com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现场报名地址为:西南大学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所有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在线询问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对考生综合评分。通过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二)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学校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适岗考核等要求)。   招聘学校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或主管部门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前,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学校原则上将在正式开学前预留时间,完成聘用手续的办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遵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384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学校官网:http://szps.sz.edu.cn/   咨询电话:0755-82255843   本公告由深圳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小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深圳小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文标题: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网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网(MD5:8c3a7c39f0244fed76fa4c468f09e6be)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笔试相关事宜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考试相关资质的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   具体地点及要求见面试成绩公告。   2、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笔试科目:教育学和心理学。   3、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总成绩合格人选按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考生可在2013年12月16日16:00后,登陆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查询。   三、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赴深圳体检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公共事业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总成绩合格人选按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选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制度进行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1月30日。   (二)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报到,由公共事业局安排到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招考查询网址   坪山新区政府在线   西南大学就业信息网   (七)联系电话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附件:   深圳市坪山新区教育系统赴外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深圳市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11月18日  为补充深圳市宝安区师资力量,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将于近期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考生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1)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5)定向生限定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入围的,属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属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报考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且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职业资格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在资格初审时暂时无法提交的,考生须提交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到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方可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公告发布次日起,扫描报名二维码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报名后,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人员进行资格预筛选。评审人员通过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如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预筛选。考生应及时查看报名预筛选结果,未能通过报名预筛选的考生不建议前往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截至相应考点资格审查结束日下午1点。   报名二维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一个考点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出现在同一考点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确认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我区其他考点的岗位,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本人备齐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亲临现场报名,在现场登陆报名系统补录个人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预筛选的考生,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参加相应考点的资格审查。   2.各考点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温馨提示:因受疫情影响,以下考点所在院校暂未对外校人员开放,请其余院校考生选择到考点对应的酒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广州   公告发布次日起至   2021年10月16日   2021年10月15日9:00-13:00   广州伊士丹顿酒店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9、11号)   通过报名预筛选的考生   (未在网上报名的可以现场报名)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10月16日9:00-13:00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手球馆   华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未在网上报名的可以现场报名)   北京   2021年10月19日至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10月26日9:00-13:00   北京德胜门华宇假日酒店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71号)   通过报名预筛选的考生   (未在网上报名的可以现场报名)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0月27日9:00-13:00   北京师范大学英东学术会堂二楼演讲厅   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未在网上报名的可以现场报名)   重庆   2021年10月30日至   2021年11月3日   2021年11月2日9:00-13:00   重庆市北碚区海宇大酒店三楼国会厅   (北碚区双元大道198号)   通过报名预筛选的考生   (未在网上报名的可以现场报名)   2021年11月5日   2021年11月3日9:00-13:00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西南大学应届毕业生   (未在网上报名的可以现场报名)   武汉   2021年11月6日至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11月15日9:00-13:00   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通过报名预筛选的考生   (未在网上报名的可以现场报名)   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11月16日9:00-13:00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招聘大厅B111、B112(暂定)   华中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未在网上报名的可以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所需材料   1.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需考生本人携带所需材料现场参加审查。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数及面试有关事宜于次日14:00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在网上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并上传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为常用图片格式,但不能为PDF格式)。现场资格审查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照片、现场收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正面生活照片。   ④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   ⑥承诺书(附件2,所有人均须填写)。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②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按面试结果公告中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签约(具体要求会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入围体检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考察阶段的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5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二)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8月31日。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的,按内地院校毕业生报考,且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并调配到各下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查询网址   1.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   www.baoan.gov.cn/jyj/   2.报名网站二维码:   (七)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6199488-8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1.附件1:招聘岗位表(第一批次:广州、北京、重庆、武汉).xlsx   2.附件2:承诺书.doc   3.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拟赴西南大学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69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所属36所学校共计划招聘教师6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国家 “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其中:   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2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材料,含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出生日期在1994年1月1日及之后(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及之后);   (3)具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过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新村65号铂悦雅舍酒店;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9:00至16:00。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盖章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或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教师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和个人自荐材料;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个人自荐材料,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报名表》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收取的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学科岗位及要求报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进行面谈及资格初审,并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向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送《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情况供招聘单位参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情况及面谈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后,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国内三甲医院完成体检,将未经拆封的体检报告邮寄至招聘学校。体检合格的考生与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经考生签字、毕业高校盖章后交招聘单位,招聘单位盖章报成华区教育局加盖公章后再由单位邮寄给考生;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则须与单位签订单位《聘用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且属于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相关规定非当日当场体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2.拟聘人员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之一的,协议自行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4.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由成华区教育局对教师进行统筹管理并按拟聘用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   5.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其中:报名、面谈、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等环节的防疫措施,按照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执行,考生可登录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gov.cn)“疫情防控专区”及时了解政策并做好相关准备。   根据防疫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其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   监督电话:028—83515235   咨询电话:028—84313286 028—84375065   点击查看>>>   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原标题: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69名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44208/2022-12/12/content_75388479c963434680ace26227836ec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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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dopfun.org/post/25795.html发布于:2026-05-18